下林县北王村居住。
北王村这个地方,是省内的交通要道经过的地方,设了一个收费站,来往的车辆非常多,大型货运车辆经过的时候,一来一往总需要缴纳六十元的通行费用。
后来有些人就不愿意缴纳这个费用,就从村子里面绕道而行,绕过收费站之后再上大路,村子里面的人看到这种情况,就想出了一个增收的法子,有村委会组织人手,在村口设置路障,二十四小时地对过往车辆进行收费。
官方的收费站一个来回收费六十,村子里面的只收四十,为了这二十块钱的差价,大部分司机还是愿意绕道儿的,尤其是常来常往的那些大型货运车辆司机们,更是熟门熟路了。
后来为了收费方便,村子里面还办了月票,包月一千块钱,畅通无阻。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底下收费站,专门跟官方的收费站抢生意的。但是闹事事端来的,也是因为这个村办的收费站。
年初的时候,村委会公布了去年一年的收费收入,是三十万元。
当场就有很多人表示了怀,因为这地方的行情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一天的收入至少要在五千块钱以上的,年底繁忙的时候一天一万多块也是有过的,一年下来怎么也该有个两百万的收入,怎么可能只有三十万
再加上别的一些事情,村里面就有人闹事儿,把状告到了县里面,表示村里面设卡收费,财务不透明,群众意见很大。
当时其他村民也反映村支书的问题很大,于是在向上反映之路并不通畅情况下,有人编写了小字报,首页的标题就是揭开下山路收费的神秘面纱,还提出了口号,表示不怕打击报复,不怕坐牢,不怕杀头,誓要将问题追究到底。
村民们把小字报贴出来之后,事儿就闹大了,村子里面还没有怎么样,县里面就来了人,把带头闹事儿的几个人给抓了,罪名就是诽谤他人名誉。
范亨听少女讲了这件事情之后,就问道,“难道你们一直没有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吗”
第四百二十七章案情曲折
“怎么没有啊可是条条路不通”陈晓阳回答道。
村民们被抓之后,下林县检察院指控陈红烈等村民五人犯诽谤罪,向下林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认为,陈红烈等村民五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诽谤罪。陈红烈获刑两年,其他四人获刑一年。
因不服法院的判决,陈红烈等人以“原审认定事实错误、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结果下林县法院作出重审判决,法院依然认为诽谤事实成立,但这一次的判决结果是陈红烈等人分别被加刑六个月。
重审一审宣判后,村民陈红烈等人不服,以“本案属于自诉案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是程序违法,所反映问题真实,不构成诽谤罪”为由,再次向临江市中院提起了上诉。
“临江市中院是么态度”事情问到了这里,范亨倒是非常感兴趣了。
陈晓阳对范亨说道,“临江中院作出裁定,认定下林县法院没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属于程序违法。并裁定撤销重审一审判决,将该案再次发回下林县法院重新审理。”
“嗯,临江市院的裁定是没错儿的。”范亨点头肯定道。
就在案件再次被发回重审时,有关媒对此进行了报道。
有鉴于此,临江市有关部门成立了个关于此案的督察组。随后不久,下林县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申请撤诉,陈红烈等村民相继被取保候审。
此后多久。被关押在牢狱当中地五位村民地家属分别接到了司法机关要求他们给这五人提供担保地通知。但家属认为果有罪。就开庭审理。如果没罪。就先把案子给撤销。取保候审算怎么回事儿
下林县县委县政多次派人与五位村民家属沟通。希望他们同意先办取保候审。人放出来之后再讨论是否撤案。但此举被众家属们拒绝了。
“那么后情况是怎样地”范亨接着问道。
“迫于形势。还是取保候审了。”陈晓阳有些无奈地回答道。
其中一位村民地弟弟在林业局做副局长。见做他地工作不通关部门就找到了他弟弟。考虑很多因素。最后这位村民被取保出来。担保人是林业局。另外一名村民地儿子在教育局工作。他地担保人就是教育局。其他两名村民也是在亲戚地动员下。亲属才同意办理取保候审地。
而陈红烈地担保人则是水利局原因是他有个妹夫在县里从事打井生意。水利局欠妹夫一笔钱。因此水利局就顺理成章地成了他地担保人。
“这都是什么事情,荒唐”范亨听到了这里,也不由得哼了一声。
“总而言之,下林县方面为了尽快办好取保候审一事,几乎动员了他们的所有社会关系。”陈晓阳对范亨说道,“林业局、教育局、水利局等单位提供保证等于由外人或者下林县政府主动提供保证,这与立法的本意不合。法律的要义在于,提交保证金和保证人必须是出自申请人的主动行为。”
范亨点了点头,就有些踌躇起来,这件事情其实来龙去脉很简单无非就是村里面私设收费站,最后分赃不公造成的内部纠纷是从下林县检察院和法院的表现来看,北王村私设收费站的问题是不那么简单,否则检察院和法院也好林县县委县政府的态度也好,都显得有些暧昧了。
这件案件中的点就是,明明是自诉案件,检察机关为什么偏偏要整成公诉案件按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不加刑是一个基本的原则,但为什么法院在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时,又给五个人加重了刑罚
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无权立案,检察机关无权提起公诉。除非行为严重侵害社会秩序或国家利益,否则根据刑法条款,当事人即便认为自己的名誉受损,也只能直接到法院自诉。
gu903();自诉案件走公诉的路子,怎么审肯定都是错。有改正错案责任的临江市中级法院,为什么偏要两次发回重审而不是改判